关于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沪建安质监[2013]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市府第73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沪建交[2013]228号《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沪建交[2013]232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检测试样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要求,市安质监总站会同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对本市11个建设工地、5家混凝土搅拌站、14家检测机构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混凝土搅拌站代为制作养护试块情况;2、施工单位检测试件取样制作及监理人员见证职责履行情况;3、检测机构收样工作程序及样品质量情况。
   检查发现,大多数单位能学习领会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要求,在规范检测活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发现不少单位对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不力,给工程质量留下了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开具了10张整改单,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改正;对于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规、规章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存在混凝土生产企业代为制作养护试块的情况,甚至出现带有凸点的塑料试模。有相当一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代施工单位在拌站制作并养护试块,有的为了便于以后放置电子标签(俗称“数据芯片”),甚至用带有凸点的塑料试模制作试块。在上海锦奉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上海勤腾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内,检查组均发现带有凸点的塑料试模和代施工单位制作、养护的带有凹孔的混凝土试块。
   2、施工单位混凝土试块留置不规范,未按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标准养护室。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君逸公馆住宅小区项目,现场养护池内有30组带凹孔的混凝土试块,且6月1日至6月20日共有8批次用于顶板浇捣的混凝土未按要求留置试块。上海沪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上海浦江仓储有限公司粮食仓库改建项目二期A标项目,施工现场未建立标准养护室,A标于5月30日至6月12日期间共有10个批次混凝土未按要求留置试块。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上中路424街坊新建商业文化设施项目,于6月5日至6月23日期间共有12个批次混凝土未按要求留置试块。

   3、见证人员履职不到位,甚至参与试样制作作假。《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和市建设交通委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由见证人员负责张贴或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但有部分见证人员严重失职,存在委托施工单位、建材生产企业张贴、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录入试样信息等情况;有的见证人员弄虚作假,明知带有凹孔的混凝土试块不是在本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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