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市管〔2013〕1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本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发〔2012〕3号)和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若干规定》(沪建交联〔2012〕691号)及上海市建筑材料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加强对本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动态监管的通知》(沪建市管〔2013〕38号)要求,2013年8~9月,市市场管理总站会同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列入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合格名录的产品实施生产现场抽样检测,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一)确定抽检产品和检验标准
本次抽检的新型墙体材料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蒸压灰砂砖、非承重蒸压灰砂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和淤泥烧结多孔砖。检验标准为GB 11968-200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15762-2008《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 11945-1999《蒸压灰砂砖》、DB 31/T599-2012《非承重蒸压灰砂多孔砖技术要求》、GB 8239-1997《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JC 943-2004《混凝土多孔砖》、GB13544-2011《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二)确定抽检企业
为确保本次抽检工作的公平﹑公正,全面真实反映本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市市场管理总站组织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关人员按抽检规则,随机抽样确定了30家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作为本次抽检对象。其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企业9家、蒸压灰砂砖企业4家、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多孔砖企业16家、非粘土烧结砖企业1家。
二、抽样检测基本情况
经过现场抽样检验、检查和实验室产品检测,检测结果总体情况如下:本次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抽检企业数30家,样品48组,合格37组,总体合格率77%。其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合格率100%,非承重蒸压灰砂多孔砖合格率100%,蒸压灰砂砖合格率75%,混凝土多孔砖合格率57%,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合格率73%,非粘土烧结多孔砖产品合格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分为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蒸压砂加气混凝土板。抽检企业9家,其中1家企业同时抽检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4家抽检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3家抽检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1家抽检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1、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抽检样品5个,密度等级为B06,强度等级为A3.5。检测项目:尺寸偏差和外观﹑抗压强度﹑干密度和抗冻性。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2、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抽检样品4个,3个样品密度等级为B06,强度等级为A3.5;1个样品密度等级为B07,强度等级为A5.0。检测项目:尺寸偏差和外观﹑抗压强度﹑干密度和抗冻性。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3、蒸压砂加气混凝土板抽检样品1个。检测项目:抗压强度和干密度。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二)蒸压灰砂砖和非承重蒸压灰砂多孔砖
1﹑蒸压灰砂砖
蒸压灰砂砖抽检企业4家,抽检样品4个,其中强度等级MU10的2个,强度等级MU15的2个。检测项目:尺寸偏差和外观、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尺寸偏差和外观4个样品全部合格,抗压强度1个样品不合格。
2﹑非承重蒸压灰砂多孔砖
非承重蒸压灰砂砖抽检企业4家,抽检样品4个,其中强度等级MU10 的1个,MU7.5 的3个,密度等级均为B13。检测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抗压强度和干密度。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三)混凝土多孔砖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1、混凝土多孔砖
混凝土多孔砖抽检企业14家,抽检样品14个,强度等级MU10。检测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合格样品8个,合格率为57%,不合格样品6个,其中:强度等级不合格5个,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不合格1个。
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抽检企业15家,抽检样品15个,强度等级MU5.0、MU7.5、MU10。检测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和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合格样品11个,合格率为73%,不合格样品4个,其中:3个样品强度等级不合格,1个样品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和强度等级均不合格。
(四)非粘土烧结多孔砖
非粘土烧结多孔砖抽检企业1家,抽检样品1个,强度等级为MU10。检测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质量管理意识淡薄,技术力量薄弱;
(二)生产用原材料质量控制不严,没有按规定进行复试,个别企业使用建筑渣土,碎屑质量失控;
(三)有相当部分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生产企业没有严格使用合格模具进行组织生产,故意减少壁厚和肋厚,以达到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的目的;
(四)部分企业产品养护温度﹑时间和产品标识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大部分企业产品堆场没有已检区和未检区的标识;
(五)部分企业产品生产配方不完善,没有按规定要求做产品型式检验;
(六)部分企业产品检验台账不齐全。
四、处理意见
(一)对管理较好﹑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善﹑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好的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表扬(见附件1);
(二)对管理差﹑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予以公告(见附件2),要求企业整改,增加对其抽查频率,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监管手册》;
(三)通知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停止使用该不合格批次产品,加强管理。
特此通报。
附表:1﹑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全市通报表扬企业名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